近來,我有幾次向弟兄姊妹提起我信主的年資,不是為介紹自己,而是為勉勵弟兄姊妹,面對生命中的軟弱時,不要氣餒,只管繼續努力認罪﹑靠著神改善及提升自己便可。
我小從在基督教學校就讀,在耳濡目染下從小信主,到19歲開始返教會,正式接受牧養﹑學習聖經及真理。雖然至今已21年,但至3年前﹑我開始認識甚麼是認罪,以及開始經歷認罪帶來的祝福﹑更新及生命提升時,我才開始清楚看到這21年來,自己生命的真相------驕傲﹑自大﹑看不起他人﹑自卑﹑自閉﹑憤怒﹑咒罵﹑埋怨﹑情慾﹑對神計較 (計較奉獻多少)﹑欺騙﹑沒有愛﹑懶惰﹑嫉妒﹑虛偽﹑恐懼﹑憂慮等的罪數之不盡。現在仍有犯當中大部分的罪。
但感謝神讓我知道,祂讓我看到自己的「衰」,不是要羞辱或審判我,或要我控訴自己,而是要我認罪悔改。聖經所指的認罪悔改,帶有從心悔改的意思,因此認罪不止讀認罪禱文,也非只認一次罪就可以。我3年前開始跟一位牧師學習及操練認罪,但最近有點感到自己仍只是「念口簧」,仍未徹底從心悔改。不過教導我認罪那位牧師以及神對的回應鼓勵了我。那位牧師說:「這是正常的,開始操練認罪頭幾年是『念口簧』,但慢慢就能真正從心底認罪悔改。」。而神也讓我知道:「只要一步一步認罪,生命就會好。」
另外,最近我又問神:「我的生命有多『衰』?」好讓我更深看到自己的「衰」時,就能更徹底認罪悔改。結果,神就逐漸讓我「入心入肺」地感受到自己的敗壞與污穢,那種感受「入心入肺」得使我哭起來。但神同時對我說:「你的罪蒙赦免啦!」,並讓我感受到罪得赦免所帶來的自由與輕省。信主超過20年,第一次感受如此自由輕省!
「所以我告訴你,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她愛的多;而那少得赦免的,愛的就少。」(路7:47) ,「他對我說:『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』所以,我更喜歡誇耀自己的軟弱,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」 (林後12:9)。各位弟兄姊妹,原來我們能否被神提升,不在於我們有沒有能力﹑有沒有難處,而在於我們是否持續不斷地願意「豁出去」看見自己有多「衰」,有多願意持續不斷地靠著神去面對﹑承認﹑悔改及對付罪!
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」(腓3:13 – 14)。各位弟兄姊妹,我仍在竭力對付我的罪,鼓勵你和我一同竭力,一同得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和你來得的獎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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