捍衛公義,耶穌這樣做
耶穌有指出人的不公不義
耶穌在馬太福音第23章中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和不公不義的行為,並叮囑門徒不要效法他們。 『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, 你們都要謹守遵行;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;因為他們能說,不能行。』(太 23:3)
耶穌有指出人對祂的不公不義
當耶穌被捉拿帶去大祭司那裡審問之時,祂是有辯解的 - 祂說若要指證祂的教訓有問題,可以問每天在會堂和殿裡聽到祂教訓的人,當祂那樣說完就被旁邊的差役打。
『耶穌說了這話,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,說:「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?」耶穌說:「我若說的不是,你可以指證那不是;我若說的是,你為甚麼打我呢?」』約 (18:22-23)
這裡可見耶穌面對不公義之事並不是啞忍的, 祂是會表達的, 甚至是當面地指出人的過錯,但我們從不見耶穌以粗言穢語去指責,或推動集會示威,以致暴力衝擊去捍衛公義。 主不需要靠我們去捍衛祂的公義, 祂自己就是公義的審判主。
上街不上街? 離地不離地?
耶穌的生命除了被釘十字架成就救恩以外,就是行公義好憐憫,且去醫治、趕鬼、釋放 …… 作為基督徒 ─ 跟隨主耶穌的門徒,我們真的不要忘了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(太28:19-20)和大誡命(太22:37-39),使萬民作主的門徒,並且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,又要愛人如己。如果我們有上街,有看見有很多失喪的靈魂如同沒有牧人一般;如果我們有進入人群,尋找謙卑的人去分享好信息;如果我們的生命,每天的生活常常流露出基督的愛,彰顯到天父的慈愛和美善,並且把握機會去行公義好憐憫,相信就是不參與上街示威,我們的基督徒人生也就不離地。
再勿讓仇恨加深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有求你的,就給他;有向你借貸的,不可推辭。」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當愛你的鄰舍, 恨你的仇敵。』 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(太 5:38-44)
願香港平安!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