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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燈放在燈臺上

  • 作家相片: Sunrise
    Sunrise
  • 2月14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平安:


在我們追求信仰成長的路上,有時候我們會問:「為什麼我讀了經、禱告了,生活卻依然感到灰暗、缺乏動力?」路加福音 11:33-36 這段經文,就像是耶穌為我們做的一次「靈魂視力檢查」,提醒我們:屬靈的影響力,往往取決於我們內心的「通透度」。


1. 信仰不是用來「收藏」的


「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窖裡,或是斗底下,總是放在燈臺上,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。」(v.33)


燈點著了,目的就是為了發光。有時候我們太習慣把信仰當成一種「私人收藏」,只在主日或小組時拿出來,但在職場、家庭或面對衝突時,卻悄悄把它收進地窖。


其實我們你的生命就是那盞燈,神並非要我們成為一個完美的發光體,而是要你「擺對位置」——在黑暗處不吝嗇分享愛,在混亂中堅持誠實。別讓你的信仰成為一種祕密。


2. 專注,決定了你的色彩


「你眼睛就是身體的燈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按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」(v.34)


這裡的「瞭亮」,在原文中有「單純、專注」的意思。我們的眼睛是靈魂的入口。如果你每天注視的是焦慮、攀比、怨恨或世界的價值觀,你的內在世界自然會變得昏暗。


試著問問自己:我最近的注意力都放在哪裡?是盯著別人的缺點不放,還是定睛在神的恩典上?我們所注視的,最終會充滿我們自己。


3. 警惕那種「自以為是」的光


「所以,你要察驗,你裡頭的光若是黑暗了,那是何等大呢!」(v.35)


這是一句很幽默卻也扎心的警告。最可怕的不是身處黑暗,而是誤把黑暗當作光。當我們用律法主義去定罪他人,卻以為那是「公義」;當我們用優越感去服事,卻以為那是「熱心」,我們內裡的光就變質了。


結語:活出全然的通透


「若是你全身光明,毫無黑暗,就必全然光明,如同燈的明亮照耀你。」(v.36)


當我們願意向神敞開,讓祂的話語修復我們的視力,我們的生命就不再有「隱藏的角落」。一個通透的人,不需要刻意演戲,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光。讓我們一起做個小練習:刻意過濾我們眼睛所看的資訊,並在每一個決定前問:「這會讓我的內心更明亮嗎?」

願我們的生命都像燈臺上的燈,溫暖且明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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